各学院: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构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秋季学期综合素质评估及专业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我校2021级、2022级、2023级和2024级本科生
二、评估方式
学生可通过以下两种途径完成评估:
1.登录学校综合信息门户(portal.ybu.edu.cn),在“综合测评”模块中进行自评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2.登录今日校园APP,在“移动综合测评”模块中进行自评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三、评估内容
综合素质评估包括学生的德育、智育、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和创新素质等四个内容。
1.德育评估:德育评估总分由基础分(60分)与加减分(40分)构成,其中基础分60分为固定值,学生无需在系统中进行自评,加减分40分由学生自评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2.智育评估:学生成绩已导入“综合测评”系统并完成计算,学生无需进行自评,但需核对个人评估分数,如有问题及时向辅导员反映。
3.文体活动评估:学生需进行自评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4.社会实践和创新素质评估:学生需进行自评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四、奖学金评选
综合素质评估分数生成后,系统自动计算奖学金等级,学生可登录系统查询个人综合素质评估各项分数及对应奖学金等级。
五、时间安排
1.学生自评并提交佐证材料时间:9月15日-9月17日;
2.辅导员审核时间:9月18日;
3.学院学工办审核时间:9月19日;
4.学院公示时间:9月20日-9月22日;
5.学校审核时间:9月23日;
6.学校公示时间:9月24日-9月28日。
六、工作要求
1.认真组织,抓好落实。各学院要通过主题班会等多种宣传形式,详细解读《延边大学学生政治思想与品德定性、定量综合考核方案》《延边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办法》《延边大学学生奖励及奖学金评选办法》,做到应知尽知,重点解读德育评估中基础分、加减分相关内容与要求;同时畅通问题诉求沟通渠道,确保评估及奖学金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科学实施,统筹规划。学院对在德育、文体活动、社会实践与创新素质等评估维度表现突出的学生,须对照《延边大学学生政治思想与品德定性、定量综合考核方案》《延边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办法》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予以加分项认定。
3.规范公示,全面公开。学院须通过学院官网、微信群、公示栏等线上线下平台,以清晰、详尽的方式对全体参评学生的各项评估结果及奖学金等级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涵盖全体参评学生的德育评估、智育评估、文体活动评估及社会实践与创新素质评估分数,奖学金等级等内容。公示流程须严格规范,明确公示起止时间,并设置异议反馈渠道,确保公示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接受师生监督。
七、注意事项
1.交换生须到教务处进行学分转换,确认成绩。具体流程为交换生复学后须向专业主任提交成绩单原件交换学习期间成绩单,进行成绩认定。经专业、学院审核通过的认定表交教务处进行备案,
2.咨询方式
成绩单:国际交流合作处国际交流科,2732497、2732070(外国专家楼206室、207室);
转换学分咨询:各学院教务办(或专业主任);
其他咨询: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管理科,2732317。
 
附件1:《延边大学学生政治思想与品德定性、定量综合考核方案》
附件2:《延边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办法》
附件3:《延边大学学生奖励及奖学金评选办法》
附件4:《学工综合测评使用手册(教师版)》
附件5:《学工综合测评使用手册(学生版)》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