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延边大学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发挥勤工助学育人功能,培养学生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根据《延边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现启动延边大学2025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勤工助学校内职能部门岗位招聘工作,具体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4.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申请程序
(一)学生申请
本科生在9月9日-9月10日期间,根据《2025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勤工助学各职能部门岗位招聘一览表》(见附件1)中岗位招聘要求,在延边大学网上办事大厅“勤工助学”栏目申请意向岗位(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并打印《延边大学勤工助学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学生面试
面试时间:9月11日-9月12日到意向部门进行面试。学生在参加面试前,提前与用工部门负责人电话联系,确认面试时间及相关安排;
面试地点:《2025年秋季学期勤工助学各职能部门岗位招聘一览表》中内容(见附件1);
所需材料:携带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参加面试。
(三)面试结果
用工部门负责老师将面试结果于9月15日前,在网上办事大厅“勤工助学”栏目中提交。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与党委学生工作部(处)资助科联系。
三、注意事项
1.勤工助学活动只在课余时间进行,对违者停止其勤工助学活动。对在勤工助学活动中违反校纪校规的,按照校纪校规进行教育和处理;
2.勤工助学学生因故不能正常上岗,须事先向用人部门请假;中途因故要停止勤工助学活动,需提前1周向用工部门提出辞职申请,并到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备案;对于擅自离岗学生,扣发当月工资,且此后不受理该生其他任何勤工助学申请;
3.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以及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学生身心健康的劳动;
4.勤工助学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统一组织和管理。学生私自在校外兼职的行为,不在《延边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之列;
5.校内勤工助学实行一人一岗的原则,不可与学院勤工助学兼报,对于擅自兼职多岗学生按一个岗位支付酬金。
 
咨询电话:0433-2732360
联系人:黄一娜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