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5年度筑梦奖学金项目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2025年度吉林省筑梦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我校名额为10名;各学院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由学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差额评选。
二、评选对象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仅限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必修课无不及格;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已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
7.同一学年内,未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吉林省政府奖学金的学生。
四、奖学金金额
每生每学年奖励4000元。
五、时间安排
学生需线下申请,报至辅导员处。
1.学生申请时间:10月28日-10月29日
2.辅导员、院系审核时间:10月30日
3.学院公示时间:10月31日-11月2日
4.学院上报材料:11月3日
5.学生工作部(处)审核时间:11月4日
6.校内公示时间:11月5日-11月11日
六、学院上报材料要求
1.申请表:《筑梦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1份;
2.汇总表:2025年度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表(附件2)纸质版及电子版;
3.评审情况报告:纸质版评审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
七、工作程序
(一)组织保障。学院资助工作组确保政策宣传到位,结合本次项目评审工作方案,明确评审条件、评审依据、评审程序等。
(二)学生申请。学院组织符合条件学生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三)学校评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开展评审工作,等额评审确定获奖学生。经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学校将评审工作情况和评审结果上报至省学生资助中心。
八、工作要求
(一)学院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项奖学金评审的重要意义,强化院内组织领导和协作配合,规范开展评审。
(二)材料审核严格把关,确保参评学生均为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三)确保按时上报相关材料,报送材料均需加盖学院公章。
九、其他
评选事宜咨询请联系
电话:0433-2732360
联系人:黄一娜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