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宝钢教育奖是宝钢教育基金会支持中国高等教育的一项主要公益事业,旨在奖掖优秀人才,力行尊师重教,推动产学合作,支持教育发展。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2025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25﹞4号)和《延边大学宝钢优秀学生奖评选办法(试行)》(延大校发﹝2024﹞99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1.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专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
2.名额分配
我校可推荐本专科生4名;各学院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3.奖励金额
10000元/人
二、评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3.勤奋学习,成绩优秀,本专科生在校期间平均绩点达到3.5以上,且上一学年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位于前10%(含10%),必修课无不及格科目;
4.具有较高的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在“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
5.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7.三年内已获得过宝钢优秀学生奖的原则上不再重复申报或推荐同一奖项。
三、学生申请要求
利用延边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行网上申请和审批。学生在系统申请同时,下载并填写《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表》(简称评审表)(见附件2),以压缩包形式上传《评审表》、成绩单、创新创业成果、个人荣誉、获奖情况、科研情况、干部经历、社会实践等佐证材料。《申请表》和汇总表填写要求详见附件5。
四、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时间:6月24日-6月30日;
2.辅导员、院系审批时间:7月1日-7月3日;
3.学院公示:7月4日-7月8日;
4.学院报送材料时间:7月9日;
5.延边大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待定;
6.公布学校审批结果、学校公示:待定;
7.拟推荐候选人提交证明照(2寸蓝底)等相关材料:另行通知。
五、学院上报材料及要求
1.评审表: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表(见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各1份;
2.汇总表:宝钢优秀学生奖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及纸质版各1份,纸质版需学院资助工作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
3.成绩单:加盖校教务处公章的正规成绩单电子版及纸质版各1份;
4.相关佐证材料:每位候选人的电子版材料压缩包以学院+姓名命名,其中包含《评审表》、教务处盖章成绩单,教务处智慧双创云平台认定的创新创业成果、获奖情况、科研情况、社会实践等6个文件夹,每项材料都要求提供原件的扫描件PDF版(原件彩色的需提供彩色版),务必清晰;
注:须按照《延边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成果认定流程》(见附件6)登录智慧双创云平台申请认定,在学校管理员审核通过后下载带有认定级别、等级等信息的PDF版本认定证书作为佐证材料提供。
5.评审情况报告:纸质版评审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分配名额、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
以上材料纸质版报送至资助科(成教楼205);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104771746@qq.com。
六、注意事项
1.详读《延边大学宝钢优秀学生奖评选办法(试行)》(见附件1)及《评审表》填表说明(见附件2),按照要求填写申报;
2.申请的学生应实事求是地按照要求认真填写《评审表》、汇总表填表要求(见附件5)中的各项内容。如填写项目出现马虎、敷衍了事者,以弄虚作假等不道德手段获得奖励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3.各学院要严格审核参评学生评审材料,认真组织评选,按时完成初评及推荐工作,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七、其他
咨询电话:0433-2732360
联系人:黄一娜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5年6月24日
附件1:延边大学宝钢优秀学生奖评选办法(试行)
附件2: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表
附件3:宝钢优秀学生奖汇总表
附件4:网上申请奖学金操作指南
附件5:《评审表》、汇总表填表要求
附件6:延边大学本科生学科竞赛成果认定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