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度第二学期本专科生专业奖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客观评价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根据《延边大学学生政治思想与品德定性、定量综合考核方案》《延边大学综合素质评估办法》及《延边大学学生奖励及奖学金评选办法》(见附件1,2,3)的相关要求,现就2024-2025学年度第二学期综合测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评对象

2020级-2024级全体本专科生

二、测评方式

1.学生登录综合信息门户-综合测评进行自测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2.学生登录今日校园APP--点击“我的大学”--搜索“移动综合测评”,进入应用后进行自评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三、时间安排

1.学生自评时间:3月17日-3月20日;

2.辅导员审核时间:3月21日;

3.学院学工办审核时间:3月22日;

4.学院公示时间:3月23日-3月25日;

5.学校审核时间:3月26日;

6.学校公示时间:3月27日-3月31日。

四、注意事项

1.智育评估不包含辅修成绩。

2.交换生须于3月20日前到教务处进行学分转换,确认成绩。

交换留学学生转换学分流程:国际交流合作处国际科提供的原始成绩单-专业主任签字-教务处教务科办理转换学分。

3.咨询

成绩单:国际交流合作处国际交流科,2732497、2732070(外国专家楼206室、207室);

转换学分咨询:各学院教务办(或专业主任);

其他咨询:党委学生工作部(处)管理科,2733027、2732486。

附件1:延边大学学生政治思想与品德定性、定量综合考核方案.doc

附件2:延边大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估办法.doc

附件3:延边大学学生奖励及奖学金评选办法.doc

附件4:学工综合测评使用手册(教师版).doc

附件5:学工综合测评使用手册(学生版).docx

 

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