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延边大学学生奖励及奖学金评选办法》的相关内容和“爱屋乐助学金”参评条件,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学生处审核,评选出拟推荐名单,现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17年4月14日-4月20日
公示期间,对“爱屋乐助学金” 拟推荐名单有异议者请与学生处管理科联系。
联系电话:2732486
办公室地点:第二食堂312办公室
电子邮箱:xueshengchu@ybu.edu.cn
学生处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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